2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保密法》在總則中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領導”,明確中央保密工作領導機構領導全國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保密工作戰略和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保密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保密法治建設。同時要求保密工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黨管保密、依法管理,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技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修訂也針對定密和解密工作進行完善:確定為國家秘密的內容,明確保密事項范圍;完善定密責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權機制,并對密點標注作出原則規定;完善國家秘密審核制度,將定期審核修改為每年審核,明確未履行解密審核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法律責任。
新修訂的保密法還體現出對于保密科技創新和科技防護的重視,在總則中明確國家鼓勵和支持保密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依法保護保密領域的知識產權。
《保密法》此次修訂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與安全,將黨的十八大以來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實踐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于推動保密工作高質量發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通訊員:李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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